陈光东律师,广东海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创始人之一,执业10+年,专注刑事辩护与刑事、民事合规。陈光东律师团队长期深耕经济犯罪刑事辩护,承办各类诈骗、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经济犯罪等重大疑难案件,在该领... 详细>>
律师姓名:陈光东
手机号码:15989892139
执业证号:14403201610851073
执业律所:广东海杜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三路清凤荣盛创投大厦12楼1223号
信用卡诈骗立案要交报案材料、当事人陈述、办卡资料和银行账单。欠款达5万元,经银行两次催收超3个月不还,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立案到公诉约四个月。构成本罪需侵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客观上有骗取财物行为,主观为直接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立案后应尽量全额还款,无力偿还的可与银行协商证明非恶意透支,还清后情节不严重可撤案。为更好帮您解决问题,若在深圳需要专业诈骗罪辩护律师,可联系陈光东律师。 一、信用卡诈骗立案流程 信用卡诈骗立案程序如下: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犯罪嫌疑人在办卡开户时的登记资料或被盗用、冒用信用卡用户的资料; (4)被骗款项的银行帐单,银行催收通知凭据; (5)如果欠款金额达5万元的,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公安机关进行信用卡诈骗立案程序,一般要经四个月左右的时间,才会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二、信用卡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能构成本罪。 三、信用卡诈骗罪是先被刑拘还是先被起诉 信用卡诈骗罪是先被起诉后被刑拘的。被起诉案件受理后,法院会在5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一般在1个月左右会给原、被告发出开庭的传票。人民法院送达传票有正式送达程序,法院送达传票的方式有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送达传票首要方式是当事人当面签收,短信通知不是送达方式。故被告被起诉不大可能收到法院的短信。 四、信用卡立案后怎么处理 信用卡立案进行全额还款。如果是当事人因为信用卡逾期而被起诉的,便是民事债务纠纷,要想尽一切方法进行全额还款。否则对个人的信用造成严重影响。如果确实没有还款能力,可以和银行协商和解并证明自己是非恶意透支。如果被银行起诉,要配合诉讼,等法院判决。情节不严重的,在偿还完所有欠款后,是可以撤案,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信用卡诈骗从立案、构成要件到刑拘起诉和还款处理,每个环节都可能影响最终结果。陈光东律师长期专注经济犯罪刑事辩护,在诈骗类案件上积累了不少实务经验,也协助企业做刑事与民事合规。遇到具体问题,建议尽早联系广东海杜律师事务所陈光东律师,结合案情判断下一步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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