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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东 陈光东律师,广东海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创始人之一,执业10+年,专注刑事辩护与刑事、民事合规。陈光东律师团队长期深耕经济犯罪刑事辩护,承办各类诈骗、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经济犯罪等重大疑难案件,在该领...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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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陈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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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是多少?深圳刑事辩护律师解答

合同诈骗罪常见类型有虚构单位名义签合同、用虚假票据担保、没有履行能力诱骗对方履行、收受货款后逃匿等。它要同时具备四个构成要件,主观上须有非法占有的直接故意。个人诈骗五千元以上、单位五万元以上就可能达到立案标准。和普通诈骗相比,故意产生的时间、客体、主体都不同,单位也能构成。为更好地帮您解决问题,专门整理了相关的专业知识、实务经验和案例,希望能帮助到您。如果您需要专业法律服务,欢迎直接联系陈光东律师。 一、合同诈骗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合同诈骗的主要类型有以下: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名义签订合同;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二、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 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合同诈骗的行为如下: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担保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合同诈骗立案标准 合同诈骗立案标准如下: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 合同诈骗的主要类型有: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财物。 四、合同诈骗和诈骗的区别 合同诈骗与诈骗的区别如下: 1、产生时间。合同诈骗故意产生的时间既可能是行为人实施行为的最初,也可能产生在其他合法行为进行的过程中。普通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均产生于行为之初,其犯罪的临界点都发生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诈骗手段实施之前。 2、客体。合同诈骗与普通诈骗行为人作案时客观表现形式的差别关键在于是否利用合同进行了诈骗。 3、主体:合同诈骗的犯罪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而普通诈骗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单位。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网络诈骗类型: 1、财务诈骗:包括虚假理财、虚假投资、虚假赌博等诈骗方式; 2、身份诈骗:包括虚假兼职、虚假招聘、虚假求助等诈骗方式; 3、计算机病毒诈骗: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传播计算机病毒,诱骗受害人下载、安装病毒,从而盗取个人信息或财产; 4、虚假网店诈骗:通过虚假网店等方式进行诈骗; 5、资源共享诈骗:通过共享资源等方式进行诈骗; 6、仿冒网站诈骗:通过仿冒官方网站等方式进行诈骗; 7、电信网络诈骗:通过恶意软件、网络电话等方式进行诈骗; 8、短信诈骗:通过发送虚假短信等方式进行诈骗。 综上所述,网络诈骗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犯罪嫌疑人如果被认定为犯罪,将会面临相应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诈骗罪在实践里的认定并不简单,类型多样,构成要件、立案数额、和普通诈骗的界限,往往都要结合具体证据一笔一笔去看。当事人和家属最关心的能不能立案、会不会被追究,靠的是对案卷事实的细致梳理。遇到这类问题,尽早让专业的人介入会踏实一些。陈光东律师是广东海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长期做经济犯罪刑事辩护,也帮企业做刑事合规。具体情况建议当面聊一聊,再判断下一步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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