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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东 陈光东律师,广东海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创始人之一,执业10+年,专注刑事辩护与刑事、民事合规。陈光东律师团队长期深耕经济犯罪刑事辩护,承办各类诈骗、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经济犯罪等重大疑难案件,在该领...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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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陈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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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非法经营罪辩护律师:立案标准和量刑到底怎么看

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因经营对象不同,食盐、卷烟、经营数额或违法所得都有具体门槛。构成上要看是否侵犯市场秩序、是否故意牟利、是否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量刑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围绕深圳口碑好的非法经营罪辩护律师,我们整理了立案、构成与量刑知识。需要专业帮助,可以联系广东海杜律师事务所陈光东律师。 一、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经营食盐数量在二十吨以上的; 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数量在十吨以上的; 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 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秩序; 2、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 3、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等行为; 4、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非法经营的数额规定是多少?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3.三年内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综上所述,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三、非法经营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违反国家,有非法经营行为的,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每个非法经营案件的具体情形都不一样,经营物品、数额大小、是否受过行政处罚,都会影响最终的定性和量刑,照搬条文很难准确判断。遇到这类问题,尽早让专业的刑事律师介入,往往比事后补救更有意义。广东海杜律师事务所的陈光东律师长期做经济犯罪辩护,对非法经营这类案件的办理有不少实务体会,能结合具体案情给出更贴合实际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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