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陈光东律师官网 >法律知识

律师介绍

陈光东 陈光东律师,广东海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创始人之一,执业10+年,专注刑事辩护与刑事、民事合规。陈光东律师团队长期深耕经济犯罪刑事辩护,承办各类诈骗、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经济犯罪等重大疑难案件,在该领... 详细>>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陈光东

手机号码:15989892139

执业证号:14403201610851073

执业律所:广东海杜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三路清凤荣盛创投大厦12楼1223号

法律知识

出借银行卡被指帮信罪,不知情要坐牢吗?深圳律师说

银行卡被别人利用,是否担责关键看是否知情。明知用于诈骗仍出借,可能担刑责甚至成共犯;完全不知情且有证据证明未参与,一般不构成犯罪,但实践中常结合获利、出借张数等按帮信罪判断。卡被拿去违法犯罪,应尽快冻结、报警、联系银行、改密码、核查交易记录。为帮您解决深圳靠谱的帮信罪辩护律师这个问题,整理了相关专业知识、实务操作、法律和案例,希望能帮助到您,如需专业法律服务,欢迎直接联系陈光东律师。 一、银行卡被别人利用,本人承担责任吗 银行卡被别人利用,本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将银行卡借给别人,别人利用银行卡进行诈骗被拘役,只要有证据证明本人未实际参与诈骗犯罪的,就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2)如果明知银行卡会被别人非法利用,仍然出借的,那么就需要承担责任。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 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应当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 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借银行卡给别人 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一般不会构成犯罪。但是知情不知情,并不是由自己说的,会根据客观情况以及有无获利、出借的张数等行为来综合判断,实践中大多成立帮信罪。完成了一个出借行为,出借银行卡给朋友,朋友利用这张卡进行诈骗活动。作为出借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银行卡借用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不负责任。但如果知道他是拿去诈骗的情况下还借给他,就是诈骗行为的共犯。但是借银行卡给别人使用可能会坐牢,将银行卡借给他人并用于犯罪的是违法行为,可能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洗钱罪。个人申办银行卡,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银行卡及其账户只能由发卡行认可的持卡人使用,不得出租、出借。 银行卡借给别人不知情被犯罪: 需要收集证据证明这不是你做的,否则因为是用你的身份开的银行账户,而且是经过这个银行账户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所以是与您摆脱不了关系的,需要收集证据证明并不是本人做的,警方将会调查事情经过,如果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并非本人所为,是可以有助于警方破获这起案件的,之后也能够正常使用您的银行卡。 综上所述,将银行卡借给别人,他人利用银行卡诈骗,只要有证据证明本人未实际参与诈骗犯罪的,就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自己的银行卡被别人拿去弄违法犯罪了怎么办? 自己的银行卡被别人拿去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措施如下: 1、尽快冻结银行卡:可以通过银行客服、网银、手机银行等渠道申请冻结银行卡,以避免银行卡被再次滥用; 2、报警:应该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银行卡被滥用的情况和相关证据,协助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和侦破; 3、联系银行:可以向银行网点反映情况,协助银行进行调查和处理,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4、更换密码:可以通过银行网银或手机银行等渠道更改银行卡密码,以避免密码被滥用; 5、核查银行卡交易记录:可以通过银行网银或手机银行等渠道查看银行卡交易记录,及时发现异常交易并进行处理。 如果自己的银行卡被别人拿去进行违法犯罪行为,应该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尽快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至于立案标准,不同地区和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自己的银行卡被别人拿去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后果: 1、经济损失:如果银行卡被别人滥用,可能会导致个人财产受到损失,如被盗刷、转账等,造成经济损失; 2、信用记录受损:如果银行卡被别人滥用,可能会被加入到征信系统中,影响个人信用记录,难以获得贷款等金融服务; 3、法律责任:如果银行卡被别人滥用,可能会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倘若无法证明自己没有参与或者没有过失,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精神压力:银行卡被别人滥用,可能会引起个人的精神压力和不安全感,影响日常生活和工作。 综上所述,银行卡是个人财产,如果遭到他人滥用,应该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并协助有关机关进行调查和处理。建议平时加强银行卡管理,不要将银行卡随意借给他人,定期检查银行卡交易记录,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银行卡外借的风险,往往在对方拿去诈骗、洗钱后才显现。是否知情、有没有获利、出借了几张卡,都会影响最终认定。真被卷入帮信罪案件,尽早固定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并让专业律师介入,比事后反复解释更有用。陈光东律师是广东海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长期做刑事辩护和经济犯罪案件,对帮信罪这类问题有实务经验,需要针对性分析可以联系他和团队。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陈光东律师官网(粤ICP备18014752号)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清凤荣盛创投大厦12楼1223号
手机:1598989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