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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东 陈光东律师,广东海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创始人之一,执业10+年,专注刑事辩护与刑事、民事合规。陈光东律师团队长期深耕经济犯罪刑事辩护,承办各类诈骗、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经济犯罪等重大疑难案件,在该领...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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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陈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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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负刑事责任就一定要坐牢吗?哪些情况不用坐牢

负刑事责任不一定会坐牢,单独适用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时不用坐牢。刑事责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情节显著轻微、过追诉时效、告诉才处理案件没告诉或撤回、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不负刑事责任。七十岁以上老人犯罪仍要坐牢,年满七十五周岁符合条件的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为解决深圳无罪辩护律师推荐的问题,整理了相关法律和案例。如需专业法律服务,欢迎联系陈光东律师。


一、负刑事责任要坐牢吗

负刑事责任不一定坐牢。负刑事责任意味着应受刑罚处罚,因为刑罚的处罚有主刑和附加刑,其中单独适用附加刑不需要坐牢,因此,量刑标准要根据具体情节由人民法院审理确定。附加刑一般包括:

罚金。罚金有三种适用方式,包括选处罚金、单处罚金,并处罚金,罚金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一般是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等;

没收财产。


二、刑事责任包括哪几种

管制,由人民法院对罪行较轻的作出的判决,公安机关在本人住所地执行。时间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长不超过3年。;

拘役,由法院根据刑法对犯罪情节与危害后果较轻的人判处的刑罚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一般为拘役所执行。时间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长不超过1年;

有期徒刑,刑期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长不超过25年。由司法机关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强制执行;

无期徒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人在服刑期间表现好或有立功表现等,刑法规定可获得判刑,减刑后的最少服刑期不得少于13年。由司法机关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

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被缓期2年执行人又故意犯罪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如果表现较好,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死刑,一般采取注射、电击、枪毙的方法执行,家属可以收尸。死刑的执行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三、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如下: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四、七十岁以上老人犯罪就不用坐牢吗

七十岁以上老人犯罪还需要坐牢,具体如下:

七十岁以上老人犯罪,无论是过失犯罪还是故意犯罪的,都会判处刑罚的。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70岁以上的老人犯罪的,仍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该判刑坐牢的依然要坐牢,只是对于已年满75周岁的老人来说,符合条件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事责任和坐牢并不是一回事,能不能判缓刑、要不要实际服刑,得结合具体罪名、情节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像七十岁以上的老人犯罪,法律也没有一概免除刑罚,年满七十五周岁且符合条件才可能从轻或减轻。遇到刑事案件,尤其是想争取无罪或者不起诉,尽早让专业律师介入会更稳妥。陈光东律师在广东海杜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长期专注刑事辩护,对经济犯罪等重大疑难案件有比较丰富的实务经验,有需要可以找他当面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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